留学公证的流程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申请
当事人向公证机关提出办理公证的请求,可以亲自到公证处提出书面或口头申请,也可以委托他人代为申请,但需提交书面委托书。
受理
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初步作出接受办理的决定,申请人可在公证处领取各种申请表格。
审查
审查是整个公证程序中最重要的环节,决定申请公证的事项是否真实、合法。需公证的文件包括学历证书、成绩单、无犯罪记录、家庭成员证明、结婚(离婚)或未婚证明、亲属关系证明、个人经历证明、经济担保(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等。无犯罪记录必须由所在派出所提供盖章,亲属关系、出生证明、结婚(离婚)或未婚证明最好都由派出所盖章证明,如无法从派出所获得,可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盖章确认。
取公证书
公证处出具公证书,并按照司法部、财政部、国家物价局核定的标准向当事人收取公证费。
交费
办理留学公证需要向公证机关申请,可以委托他人代办;之后相关机关受理后,核实情况之后就会出具证明,这时还要提交学历证书、成绩单等,缴费就完成办理了。
其他相关手续
如果需要办理其他相关公证,如亲属关系证明、经济担保证明等,还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户口簿、出生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并可能需要单位人事部门或户籍所在地的街道、乡镇政府提供相关证明并加盖印章。
领取公证书
公证书由当事人或其代理人到公证处领取,领取时须带好领取人身份证、领证通知书和公证费收据。代理人代领的,还须提交委托书。
建议提前准备好所有必要的材料,并咨询当地公证处或在线公证平台,以确保流程顺利进行并按时完成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