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关于调整个人非商业性进出境物品限额的通知》,每次出入境时,个人可以携带药品,但有几个限制条件:
总重量不得超过50克。
药品必须是用于个人治疗的,不得携带禁止进出境的药品。
携带的药品必须有有效期,且有效期不得超过一年。
药品必须有药品说明书和处方。
因此,如果你需要携带药品回内地,建议确保药品总重量不超过50克,并且符合上述其他规定。具体携带哪些药品可以根据个人需求,但应避免携带危险药物、精神药物、受管制化学品和抗生素等禁运物品。
此外,虽然有些情况下携带较多药品可能未被查出,但这并不代表可以违反规定。为了确保安全,建议尽量按照海关的规定携带药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