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学院党委的主要工作职责包括: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学校各项决定
保证和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学校各项决定在本院的贯彻执行。
参与学院重要决策
参与学院改革、发展以及教学、科研和行政管理等工作中的重要问题的决策。
加强党组织建设
加强学院各级党组织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
领导党支部开展工作,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和政治堡垒作用。
领导思想政治工作
领导全院师生员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及学生的日常管理工作。
制定思想政治教育的具体办法,并组织检查落实。
干部管理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学院干部的选拔、推荐、培养、教育、考核、监督和管理工作。
领导群众组织
领导本院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
支持他们依照法律和各自的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参与学院日常事务
参与讨论和决定本单位教学、科研、行政管理等各项工作的重要事项。
支持学院行政负责人在其职责范围内独立开展工作。
做好统一战线工作
负责统一战线工作。
其他职责
负责毕业生就业工作。
负责党的组织建设、党员发展工作。
负责干部的教育、培养和考核和监督工作。
负责学院工作、统战工作。
关心离退休教职工的思想和生活,发挥离退休同志的积极作用。
综上所述,学院党委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学院的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参与学院重要决策,领导群众组织,并支持学院行政负责人独立开展工作,确保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学校各项决定在学院得到贯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