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后党费的缴纳方式如下:
恢复组织生活前的党费补交
对于经批准恢复组织生活的留学回国人员党员,其党龄连续计算,并按有关规定补交党费。补交标准如下:
有工作或固定收入的,按同期国内在职职工党员交纳党费的标准执行。
无工作或固定收入的,按现行国内学生党员交纳党费的标准执行。
留学期间党费的缴纳
自费出国留学的党员,在学成回国之前,党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办理自费留学手续的基层党组织(一般即原单位党组织)。在此期间,党员暂不交纳党费。如果党员超过批准假期(含续假)一年以上者,应停止党籍,其党员组织关系和档案材料转到县或相当于县一级的党委组织部门,保存备查。
回国后的党费补缴
留学回国后,党员应提出申请,经过原单位党委审查批准,恢复党员组织关系后,补交出国期间的党费。国内无工资的留学人员,可按出国前缴纳数额交纳党费。
组织关系转移与党费缴纳
如果在学校入了党,毕业后在待分配期间,应将组织关系转移到所居住的社区,按标准进行缴纳党费。如果毕业后分配了工作单位,应及时将组织关系转移到所在单位的党组织,并按照工作后的收入比例交纳党费。
党费缴纳的标准
目前,学生党员(包括没有工资收入的研究生党员)和无经济收入的党员,每月交纳党费2角。如果党员交纳党费有困难,可以少交或免交,但需经党支部委员会同意。
建议
及时联系党组织:留学回国人员应及时与原单位党组织或居住地党组织联系,了解具体的党费缴纳要求和流程。
保留相关证明:在留学期间,应妥善保管相关证明材料,如留学证明、党籍保留证明等,以便回国后顺利恢复组织生活并补交党费。
咨询专业人士:如有不确定的地方,建议咨询上级党组织或专业的党务工作人员,以确保党费缴纳的准确性和合规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