郫县留学申请落户的步骤和所需材料如下:
前置条件
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且未取得外国国籍或外国永久居留权的留学回国人员。
或在国内取得中级以上职称或学士及其以上学位,并在海外学习或进修1年以上且未取得外国国籍或外国永久居留权,到成都市工作的回国人员。
所需材料
《入户申请表》(公安办证中心现场领取)。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四川省人社厅出具的《海外留学人员身份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中国护照或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出国前注销户口证明或原籍地居民户口簿(每页应加盖户口专用章及户籍名章)或户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入户地合法固定住所证明(入本人产权住房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入户地居民户口簿、亲属关系证明、入户地合法固定住所证明(入直系亲属户口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集体户首页、空白集体户口内页及单位同意入户的证明(入集体户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迁入地派出所出具的街门牌详址证明(地址不详的提供)(原件)。
与在蓉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省级社保的提供)。
办理流程
申请人到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安分中心窗口提交申请。
窗口工作人员受理申请,审查材料,条件符合的当场受理,1个工作日内上报审批。条件不符合的,告知不受理的理由或一次性告知所需补充材料。
申请人凭个人身份证明和受理通知书到申办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线上办理流程
申请:申请人到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受理:窗口工作人员收到申请材料当场或者规定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
审查:办理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初步审查意见。
决定:办理机关负责人依据审查意见签署。
制证:制证部门完成制证。
颁发和送达:申请人凭个人身份证明和受理通知书到申办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建议提前准备好所有材料,并关注成都公安微户政公众号进行预审核,以确保流程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