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生申请落户上海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学历认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国外学历学位及成绩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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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护照及所有签证和出入境记录;
身份证;
《留学人员回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国内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户籍相关材料 家庭户口:户口本和身份证; 集体户口:户籍证明和身份证; 留学期间已注销户籍:提供90天内有效的户籍注销证明; 一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
《留学回表》、《公函》、《委托代理服务书》并盖章;
上海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户口若报入上海市直系亲属处,需提供户主的户口本、户主的房屋产权证、户主同意入户承诺书;
户口若报入用人单位的,提供集体户口本地址首页;
户口若报入上海市或区人才服务中心集体户的,提供同意接受函原件;
户口若报入由业务管理部门推荐的集体户口的,用人单位需提交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外国专家局)的请示函;
户口若报入本人购买的产权房内的,提供房屋产权证;
回国后已在沪工作未申办落户的,需提供劳动(聘用)合同、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缴费凭证;
其他相关材料,如结婚证、子女出生证等家属随迁材料,以及可能需要的其他补充材料。
请注意,以上信息可能会随着政策的更新而变化,建议在准备材料前咨询官方渠道或专业机构以获得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