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人员回国证明办理

冯老师教育 · 2024-12-25 08:04:50

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的步骤如下:

准备材料

本人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学习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适用于接受学历教育的留学人员)。

进修或学习经历证明(适用于普通访问学者、博士后和大学间交换留学生)。

回国前办理

毕业(结业)回国前(回国前两周内)到中国大使馆教育处或总领馆办理。

如无法亲自办理,可委托他人持本人护照复印件、学位(结业)证书及成绩单原件前来办理。

回国后办理

已回国留学人员(回国期限不超过半年者)可委托他人办理,需提交以下材料:

委托人护照原件和复印件。

委托人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委托人国内所在单位的在职证明信或街道证明信原件。

经委托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写明委托的事由、在新学习和结业时间及相关简况,并写明被委托人的护照号码。

被委托人的护照原件和复印件。

注意事项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限发给在国(境)外正规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学习、学术访问,并且连续在外居住六个月以上的即将回国工作的留学人员。

证明用于国内就业、升学、海外学历学位认证等,是重要依据。

办理证明时,申请人或代理人须使用使馆工作电脑登录毕业学校网站上的个人学籍管理电子系统,协助工作人员确认申请人的学习经历和毕业事实。

其他信息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共有三联,第一联和第二联由申请人妥善保存,第三联由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存查。

办理证明是完全免费的,不通过第三方或中介代办。

请根据以上步骤准备材料并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相关推荐

(c)2008-2025 广知网 All Rights Reserved 鄂ICP备2023002720号-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