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出国留学的党员,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和相关规定,以下是其主要步骤和要求:
保留组织关系
党员在出国前应向原就读高校或工作单位党组织提出保留组织关系的申请。
党组织会要求提供学习地点、时间、留学方式、联系方式等材料,并备案。
定期联系
党组织应每半年至少与出国党员联系一次,确保其不脱离组织。
回国后恢复组织生活
党员回国后应及时向党组织提出恢复组织生活的申请。
党组织会根据其在国外的表现和情况决定是否恢复其组织生活。
缴纳党费
在国外期间,党员一般暂停交纳党费。
恢复组织生活后,应补交出国期间的党费。
特殊情况处理
如果党员超过批准假期一年以上未归,党组织可能会停止其党籍。
出国期间保持与党组织联系的党员,在回国后经过审查,如无问题可恢复组织生活。
违反规定的处理
如果在国(境)外期间有损党和国家利益的行为,可能会受到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开除党籍的处分。
请确保按照这些规定和程序办理,以保持党员资格和组织生活的正常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