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出国留学的党员,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的规定,他们的组织关系处理方式如下:
保留组织关系
对于短期出国(如探亲、访友等)或自费留学的党员,在留学期间,其组织关系可以保留在原就读高校或工作单位党组织。
出国前,党员应向所在党组织报告,并办理保留组织关系的手续。
党组织应每半年至少与出国党员联系一次,确保信息畅通。
停止党籍
如果党员因私出国并在国外长期定居,且出国学习研究超过一定年限(如5年)未返回,一般应停止党籍。
对于出国定居超过两年的党员,若本人提出要求,可以办理停止党籍的手续。
恢复组织生活
留学归来后,如果能够证明在国外期间没有问题,党员可以恢复其组织生活。
预备党员如果在国外学习期间表现良好,也可以按照规定转正。
特殊情况下的处理
如果党员在出国后6个月内提出补办保留组织关系的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党组织应予以受理并补办手续。
对于出国定居的预备党员,不再办理转正手续,其预备党员资格也不再保留。
请根据您的具体情况,与您的党组织保持沟通,按照规定办理相应的组织关系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