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留学生想要在北京落户,需要满足以下条件并遵循相应的申请步骤:
申请条件
1. 在国外取得硕士以上学位(含硕士)。
2. 出国留学一年以上,累计境外停留时间要满365天。
3. 落户申请必须在学业结束回国两年内提出。
4. 年龄45周岁(含)以下。
5. 出国前已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6. 回国后,与在京单位建立正式劳动关系并按要求缴纳北京市社会保险。
7. 留学人员的个人信息须与留学期间一致。
8. 赴中国香港、中国澳门学习的人员,参照留学人员条件办理。
享受福利
1. 购房资格:没有北京户口的买房需要提供有效的暂住证,连续缴纳5年的社保和个税。
2. 购车资格:外地人需持连续满5年的纳税证明或社保证明才可摇号购车,拥有北京户口只要名下无北京市登记的小客车即可参加摇号。
申请步骤
1. 学历认证: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进行海外学历学位认证。
2. 工作单位接收:与在京单位依法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
3. 提交申请:通过在京用人单位向北京市海外学人中心、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交落户申请。
注意事项
以学业结束后第一次回国护照上的入境时间为准。
对于因疫情等特殊原因导致停留天数不足的情况,可根据相关政策申请落户。
请确保在申请过程中所有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并关注相关政策的变化,因为政策可能会有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