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官保留学籍的流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报到与出具退役证明
士官退出现役后,首先需要到县市级民政局安置办报到。
安置办会出具退役证明,此证明在退役当年或第2年高校新生入学期间使用。
办理保留学籍手续
持有《保留入学资格通知书》和高校录取通知书,士官可以到录取高校办理入学手续。
对于已经被高校录取但尚未报到的新生(准大学生),在通过体检政审并被批准入伍后,可持高校录取通知书去武装部申请办理保留学籍手续。
在读大学生入伍,在通过体检和政审后,由驻校武装部或学院驻地兵役机关会同学院学工处协同办理保留学籍手续。
学籍保留期限
已被高校录取但未报到的新生,学籍保留至退役两年内。
在读大学生入伍,学籍保留至退役1年以内。
享受优待
退出现役后两年内允许入学或者复学,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奖学金、助学金和减免学费等优待。
请根据个人情况,参照以上步骤办理保留学籍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