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留学党籍的处理,根据相关规定,可以总结如下:
自费留学
党员组织关系通常保留在原单位或人才交流中心。
如果党员因自费留学辞职,组织关系可转入居住地保存。
党籍保留期限应与党组织批准出国的期限一致,且在此期间停止党组织生活。
公派留学
在职期间公派留学:党组织关系留在原单位。
个人申请公派留学:党组织关系和个人档案均留在留学服务中心保管。
长期定居或逾期不归
对于出国或去港澳长期定居的党员,出境后停止党籍,并将组织关系和档案材料转移到县或相当县一级的党委组织部门保存。
出境超过假期(含续假)二年以上未归者,同样需要转移组织关系和档案材料。
恢复党籍
党员如期回国后,应及时向原单位党组织汇报情况,如无问题可恢复组织生活。
超假回国者,如有正当理由,经审查后可恢复组织生活;无故超假一年以上者,一般不能恢复,可能按自行脱党处理。
停止党籍
出国学习研究超过5年未返回的党员,一般予以停止党籍。
停止党籍的决定由保留其组织关系的党组织按相关规定作出。
党组织关系转移
出国留学的党员,党组织关系可保留在原就读高校党组织、原工作单位、本人居住地的街道办或乡镇党组织,或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
请根据具体情况,与党组织保持沟通,按照规定办理相应的手续。需要注意的是,相关规定可能会随着时间和具体情况有所变化,请以最新的官方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