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留学落户广州的条件和流程如下:
申请条件
1. 在国(境)外获得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并已办妥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手续。
2. 年龄要求根据学位不同而有所区别:
学士学位:40周岁以下(含40周岁)。
硕士学位:45周岁以下(含45周岁)。
博士学位:50周岁以下(含50周岁)。
3. 在广州市属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或在个体工商户工作。
4. 在广州创办市属企业或设立个体工商户。
社保要求
1. 获得国(境)外硕士及以上学位的留学人员,申办时须在广州市引进单位有社保缴费记录(五险同参,无需连续6个月)。
2. 获得国(境)外本科学位的留学人员,根据是否处于择业期内,有不同的社保要求:
择业期内(从毕业证书落款日期开始算起两年内):须在广州市引进单位有社保缴费记录(五险同参)。
择业期外:须在广州市市属用人单位有连续6个月的社保缴费记录(五险同参且引进单位有参保记录)。
办理流程
网上申请
在留学人员信息系统注册,提交回国人员户口转入申请。
提交申请后到广州留学人员服务中心递交纸质材料,核验原件(无需等待系统审批)。
审核与审批
广州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审核。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办结
广州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办理《广州市入户人员信息卡》、《留学人员人才引进入户申报表》并加盖人才引进信息确认章。
落户
符合申办条件的人员,通过网上预约后,向拟入户地区公安分局办理入户核准。
核准通过后,根据不同类型的人员(如应届毕业生、安置类的原属军籍人员等),进行相应的网上预约或凭《准予迁入证明》及相关材料回户籍地办理户口迁出后网上预约,最终向可办理户政业务的派出所或区分局办证中心办理落户。
所需材料
1. 国(境)外最高学历(学位)及第一学历(学位)原件及复印件。
2. 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归国留学人员证明》。
3. 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根据具体情况可能需要)。
4. 结婚证、离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如已婚或离婚)。
5. 参加社会保险证明。
6. 身份证、原户口簿首页及个人页原件及复印件。
7. 随迁子女的医学出生证明、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如有随迁子女)。
请根据最新政策和个人情况准备相应的申请材料,并按照上述流程进行操作。需要注意的是,政策可能会有更新,建议联系广州留学人员服务中心或相关部门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