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是中国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制表,由中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证明材料,对于留学回国人员在国内就业、升学、海外学历学位认证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以下是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的基本步骤和所需材料:
办理步骤:
注册报到
在中国驻所在留学国家的大使馆教育处网站上注册登记,使用注册账号登录报到登记系统后,可以打印带序列号的报到登记表。
准备材料
报到登记表打印件(需粘贴2寸照片);
就读学校出具的就读证明信原件(需说明学习起止日期、专业、学位获得情况);
有效护照身份页和留学国家有效签证页复印件;
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对于研究型硕士或博士生,如没有考试成绩,需提供学校出具的相关说明信原件);
学习成绩单(如适用);
回国机票复印件或电子机票确认件或学业结束后回国时护照入境盖章页复印件。
提交申请
携带上述材料到中国大使馆教育处或总领馆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等待审核
教育处收到材料后,在规定的20个工作日内完成材料审核。
注意事项:
对于毕业已超过两年的留学生,可能不予开具海关申报联,只能开具留学生联。
不单独开具留学回国人员购买国产免税车证明,但可持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第二联回国后前往海关办理。
如有特殊原因无法亲自办理,可以委托他人持本人护照复印件、学位(结业)证书及成绩单原件前来办理。
办理留学回国证明是完全免费的,不通过第三方或中介代办。
请根据您的具体情况准备相应的材料,并按照上述步骤进行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