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出国留学人员工龄的计算,根据相关规定,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公派出国进修人员和访问学者
在批准出国留学的期限内,国内工资由原单位照发,国内计算工龄。
公派出国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生,在获得博士学位后,在批准攻读博士学位期限内,国内计算工龄。
在职人员考取研究生
学习期间可以计算工龄。
自费出国留学人员
自费留学者回国后,出国前的工龄可以保留,并与回国后的工作时间合并计算工龄。
获得博士学位的回国人员,在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的年限,在国内计算工龄,计算办法与公派留学人员相同。
特殊情况
对于50年代赴苏联、东欧国家的留学人员,攻读博士、副博士学位的时间计算为工龄。
对于归国华侨职工,在国外从事革命工作者,如果有可靠证明,其在国外参加革命工作的时间可计算为连续工龄。
以上规定基于《国务院批转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出国留学人员工作的若干暂行规定〉的通知》(国发107号)等相关文件。需要注意的是,这些规定可能会随着时间和政策的变化而有所调整,具体情况应以最新的官方文件或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