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艺体平行志愿录取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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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艺体平行志愿录取规则,麻烦给回复
- 精选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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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参加了招生体检、文化(含政策性加分,下同)与专业成绩均达到同批次渌取控制分数线的未录取考生,根据考生的成绩位次和考生平行志愿的自然顺序进行志愿检索匹配,判断考生能拟投档到哪一所志愿学校的哪类专业(判断条件为考生满足该志愿学校投档条件并且该校计划未满额或考生投档成绩高于拟投该校考生中的最低投档成绩),对所有考生进行志愿检索匹配完成后,再将拟投档中投出的考生正式投档到相应的志愿学校供学校审录。
投档时,编导类专业按文化成绩确定位次,若考生排序成绩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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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实行平行志愿的艺术类专业各批次,即艺术本科第一批和艺术专科批均设9个平行的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内只能填报同一类别的专业志愿(其中音乐表演类设1个专业志愿),其余类别设6个专业志愿以及愿否专业调配选项。
投档时,编导类专业依次比较如下项目成绩确定位次:文化成绩总分(按文科、理科分别排序)、专业考试成绩总分、语文成绩、外语成绩;其他艺术类专业和体育类专业依次比较如下项目成绩确定位次:专业考试成绩总分、语文成绩、外语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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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类专业平行志愿的统一投档排序规则为:
按照髙考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和专业统考成绩分类别计算综合成绩,并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出档。
其中,音乐类、美术类、舞蹈类、表演类(服装表演)、表演类(戏剧表演)、书法艺术和书法教育类的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髙考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30%专业统考成绩×70%,最终结果保留1位小数。
编导类、播音与主持艺术类、摄影摄像类的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专业统考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