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阶梯电价标准
问题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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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的阶梯电价政策是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1〕2613号)制定的。
根据江西省发改委的相关文件,江西省的阶梯电价分为三个档次,具体如下:
1. 第一档:每月用电量在210度及以下的居民用户,电价保持不变,仍按照现行的居民生活用电价格执行。
2. 第二档:每月用电量在210度以上至400度(含400度)的居民用户,电价在第一档电价的基础上,每度电加价0.05元。
3. 第三档:每月用电量超过400度的居民用户,电价在第一档电价的基础上,每度电加价0.3元。江西省的阶梯电价政策旨在通过价格杠杆,引导居民合理用电、节约用电,促进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电价标准可能会随着政策的调整而发生变化,因此建议您关注江西省发改委或当地供电部门的公告,以获取最新的阶梯电价政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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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用电阶梯收费标准: 南昌市居民生活用电: 年用电量0-2160度:1千伏以下0.60元; 年用电量2161度-4200度部分:0.65元; 年用电量超过4200度部分:0.90元; 居民合表用户:1千伏-110千伏0.62元;
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阶梯收费标准 1千伏以下0.6311元,1-10千伏0.6161元;
35-110千伏0.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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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听证方案》提出,将户均居民用电量分为三档:
第一档150千瓦时及以内 0.6元/千瓦时
第二档 151千瓦时至280千瓦时 0.65元/千瓦时
第三档 281千瓦时以上 0.9元/千瓦时
2、若申请分时电表夜间用电0.48元/度根据听证方案,城乡“一户一表”居民用户在实行阶梯电价基础上,可同时执行峰谷分时电价;而是否执行峰谷分时电价,由居民自行选择,逐步分片组织实施。
分时电表需居民申请,目前,居民生活用电划分为两个时段,高峰时段为8:00~22:00,在现行电价基础上,每千瓦时提高3分;低谷时段为22:00~次日8:00,在现行电价基础上,每千瓦时下调0.1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