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本科专业的分流通常遵循以下原则和程序:
分流对象
通常针对法学类本科生,不包括已按专业录取的学生、留级生和国(境)外学生。
分流方向
法学专业分流方向包括法学、法学(民商法)、法学(涉外法治)、法学(政府法治)、法学(刑事司法)、法学(社会治理)等。
分流原则
尊重学生志愿,成绩优先,同等情况再考虑专业课成绩。
成绩排序
学生第一学期所有教学环节(含全校性选修课)的加权平均成绩排序,若成绩相同,则依据《法理》或《社会学概论》等课程成绩再排序。
专业分流上限人数
根据“供需对接、资源优化”原则确定专业人数上限比例,法学类各专业上限人数原则上在招生计划数基础上上浮比例不低于5%。
操作程序
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学院根据报名情况进行资格审查和成绩排序,确定专业分配名单,并进行公示。
特殊情况
若某专业分流人数不足10人,原则上不开班,实行专业整体分流。
公示和审核
预分配结果需提交专业分流领导委员会审核,并通过法学院网站等渠道公示,公示期为5天。
建议学生在选择专业时,综合考虑自己的兴趣、职业规划以及成绩情况,尽早了解并确认分流政策,以确保能够顺利进入理想的专业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