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本科专业设置规定

哇哇百科课堂 · 2024-12-25 12:14:32

高等本科专业设置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总则

目的:促进高等教育规模、结构、质量、效益的协调发展,加强和改善对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的宏观管理,推进高等学校依法自主办学进程。

适用范围:适用于高等学校的专业设置和调整。

基本原则:适应国家经济建设、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的需要,遵循教育规律,正确处理需要与可能、数量与质量、近期与长远、局部与整体、特殊与一般的关系。有利于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形成合理的专业结构和布局,避免不必要的重复设置。

设置条件

符合学校发展规划,有人才需求论证报告,年招生规模一般不少于60人(特殊专业如艺术类专业执行具体规定)。

有专业建设规划、符合专业培养目标的教学计划和其他必需的教学文件。

能配备完成该专业教学计划所必需的教师队伍及教学辅助人员,一般应有已设相关专业为依托。

专业目录管理

教育部制定和发布《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以下简称《专业目录》),规定专业划分、名称及所属门类。

《专业目录》分为学科门类、专业类和专业三级,其代码分别用两位、四位和六位数字表示。

《专业目录》包含基本专业和特设专业。基本专业一般是指学科基础比较成熟、社会需求相对稳定、布点数量相对较多、继承性较好的专业。特设专业是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特殊需求所设置的专业,在专业代码后加“T”表示。

国家控制布点专业在专业代码后加“K”表示,涉及国家安全、特殊行业等专业由国家控制布点。

设置与调整程序

实施本科专业目录年度更新发布机制,《专业目录》每年更新,新列入和不再列入《专业目录》的专业,与当年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一并公布。

增设、更名专业类,或调整专业类下设专业,原则上由教育部高等学校相关专业(类)教学指导委员会提出调整方案,并广泛征求意见,教育部高等学校专业设置与教学指导委员会进行审议。

动态调整国家控制布点专业和特设专业,根据经济社会科技发展变化,动态调整国家控制布点专业范围,特设专业转为基本专业,按上述程序调整。

实施专业设置预申报制度,高校应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区域发展急需和自身办学定位、办学条件等,提前谋划增设专业,提前1年进行预申报,通过专门网站提交相关材料。

加强对增设专业的论证和公示,高校应对拟增设专业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调研、论证,突出高校办学特色,优化师资队伍和教学资源配置,提出科学的人才培养方案,把好增设专业质量关。

审批权限

普通高等学校专业设置,由学校、学校主管部门和教育部分工负责审定、审批和备案。

申请报告,简要说明设置或调整专业的主要理由和其他情况;申请表,按照教育部统一制定的格式据实详细填写;拟设专业的教学计划;其它补充说明材料。

凡由高等学校自主审定的专业,各校应于每年九月三十日前将审定结果连同有关材料报学校主管部门;由学校主管部门按照统一表格于十月三十一日前核报教育部备案。

凡由学校主管部门审批的专业,学校申报时间及审批时间由学校主管部门确定。

工作要求

加大本科专业调整力度,优化同新发展格局相适应的专业结构和人才培养结构,更好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建设。

服务国家战略需求,支持高校面向关键领域布局相关专业,培养国家战略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

推动专业优化升级,深化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培育交叉融合的新兴专业,打造特色优势专业集群。

加强省级统筹指导,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结合本区域产业发展实际,引导高校设置符合办学定位和办学特色的专业,并做好增设专业形式审核工作。

这些规定旨在确保高等本科专业设置的科学性、合理性和适应性,以更好地满足国家和社会的发展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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