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专业评估实施办法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指导思想
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2021-2025)》等文件精神为指导,遵循专业建设与专业发展的基本规律,贯彻“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以评促强”的工作方针,扎实推进“四新”建设,强化二级学院办学主体意识,营造自觉、自省、自律、自查、自纠的本科教育质量文化,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评估原则
坚持立德树人:构建以立德树人成效为根本标准的评估体系,加强对专业办学定位、培养目标、育人过程、学生发展、质量保障体系等方面的审核,关注人才培养目标的确定与实现。
坚持以评促建:落实“以本为本”“四个回归”,强化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以评估理念引领建设、以评估举措落实建设、以评估标准检验建设,实现高质量内涵式发展。
坚持问题诊断:注重对专业发展和建设中的问题进行诊断,建立“问题清单”,落实本科人才培养底线要求,深入挖掘问题的症结所在,提出改进发展意见,强化评估结果使用,推动学院落实主体责任、建立持续改进长效机制。
坚持方法创新:综合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深度挖掘常态监测数据,采取线上与现场结合、定性与定量结合等方式,切实减轻学院负担,提高工作实效。
评估对象和内容
所有本科专业(不包括近2年通过专业认证的专业、近3年无毕业生的专业、停止招生的专业)。
评估类型
专业认证:由教育部及其他公认的第三方国内外专业认证机构组织,会同该专业领域的教育专家针对高等院校专业质量开展的评价。
专业校内评估:由学校组织,以开设专业为评估对象,对专业办学质量、认可度等开展的评价,同时为参评专业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与建议。
实施步骤
学校有计划地组织相关专业参加工程教育、医学教育等专业认证。
申请认证专业需满足基本条件,如教育部及其他公认的国内外专业认证机构已经出台相关专业标准,且毕业生满三届的校内专业。
申请受理后,以专业为核心开展自评工作。
结果使用
评估结果将用于推动学院落实主体责任、建立持续改进长效机制,并作为专业建设和教育教学改革的重要依据。
这些实施办法旨在通过规范和加强校内本科专业综合评估工作,逐步构建专业建设质量持续改进的长效机制,增强学校的核心竞争力、行业影响力和社会贡献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