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专科专业申报的流程和要求如下:
前期准备
各系部根据《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和行业岗位设置及人才需求,分析学校师资力量和教学条件,提出专业设置论证报告和申请表。
须紧扣学校专业群建设发展规划,合理布局,科学谋划,与引领行业发展的相关企业开展深度合作,全方位开展合作育人,强化专业办学特色。
材料准备
提交的材料包括《山东省高职(专科)专业设置填报表》、《山东省高职(专科)专业设置汇总表》等,同时提供电子版。
对于医药卫生类专业,需报省卫健委或中医局审定,出具专业推荐公函。
申报与评审
教务处组织学术专家评议新增专业,提出评审意见,并报校长办公会审议,出具专业申报请示。
召开新增专业申报论证会,由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审阅、听取汇报,并进行评审投票。
审批与公布
报省教育厅和教育部专业设置平台审核,公布审批结果。
对于拟新设的国控专业和非国控医药卫生类专业,需与省级卫生健康、中医药等行业主管部门沟通并获得同意意见后,再向教育厅申请增设。
其他注意事项
新增专业申报应主动对接民生等紧缺领域,如养老、托育、家政、文物保护、社区工作等,鼓励学校扩大中高职贯通培养规模。
原则上每年三年制专业净增数量不超过5个。
申报专业需具备明确的培养目标、课程设置和教学计划,能够适应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并提供充分的人才需求和市场调查数据。
建议:
各学院应严格按照上述流程和要求进行申报,确保材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在前期准备阶段,应深入开展市场调研和需求分析,确保新专业的设置符合区域经济和行业发展需求。
加强与行业企业的合作,强化实践教学环节,提升专业人才培养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