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怎样设置本科专业

教育圈视角 · 2024-12-25 20:00:28

学校在设置本科专业时应遵循以下步骤和原则:

实施本科专业目录年度更新发布机制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每年更新,新列入和不再列入的专业会与当年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一并公布。高校本科招生专业需按照更新公布的《专业目录》执行。

完善本科专业类的设置与调整机制

增设、更名专业类或调整专业类下设专业,原则上由教育部高等学校相关专业(类)教学指导委员会(专业类教指委)提出调整方案,并广泛征求意见,最终由教育部高等学校专业设置与教学指导委员会(专业设置教指委)进行审议。

动态调整国家控制布点专业和特设专业

根据经济社会科技发展变化,动态调整国家控制布点专业范围。国家控制布点专业调整一般由专业类教指委提出,专业设置教指委审议。特设专业转为基本专业,也按上述程序调整。

实施专业设置预申报制度

高校应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区域发展急需和自身办学定位、办学条件等,提前谋划增设专业。高校申请增设专业(不含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原则上应列入学校学科专业发展规划,提前1年进行预申报,并通过专门网站提交相关材料。

申报方式及工作要求

普通高等学校新增本科专业、第二学士学位专业、调整专业学位授予门类或修业年限、拟撤销专业等,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备案或审批申请。具体申报方式和要求可通过教育部网上服务大厅或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与服务平台进行。

新设专业的条件

新设专业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符合经学校主管部门批准的发展规划,有5年以上的稳定人才需求并提出论证报告,计划规模一般以年招生60人或更多为宜,开始年招生数不低于30人(个别艺术、体育、语言类专业除外),并逐年增加招生人数。

制订出符合专业培养目标的教学计划和其他必需的教学文件。

一般应与学校已有专业之间有相互支持关系,确能配备完成该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教学任务(包括各项实践性教学环节)的教师、实验技术人员和图书资料。教师配备标准原则上应符合《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第七条有关规定。

能提供该专业必需的开办经费和办学基本条件,包括教室、实验室、图书馆、实习场所、体育设施及宿舍食堂等整体的条件。

基本原则

高等教育专业的设置应主动适应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适应知识创新、科技进步以及学科发展需要,更好地满足民众接受高质量高等教育的需求。

应遵循高等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符合学校办学定位和办学条件,优化学科专业结构,促进学校办出特色,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专业的设置应有利于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形成合理的学科和专业结构及布局,避免不必要的重复设置。

高校虽然有一定的专业设置自主性,但必须与其学校属性定位相匹配,还要有足够的相关学科作为支撑。普通高等学校原则上按其分类属性设置专业,以形成自身优势和特色,设置学校分类属性以外的专业数一般不超过本校设置专业总数的30%。

通过以上步骤和原则,学校可以科学、规范地设置本科专业,以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并提升教育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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