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届本科毕业/学位资格审核工作已经启动,以下是详细的工作安排和审核内容:
审核程序
各学院初审(审核内容及要求见附件)。
教务处复审。
各学院确认。
教务处汇总。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
工作安排
2024年5月23日前:
各学院按照各专业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完成教务系统内毕业年级课程性质(成绩表)中学位课、公共选修课等信息的标识工作。
毕业/学位授予资格审核初审,并公示审核结果。将公示无异议的纸质材料(签字盖章)提交教务处(行政楼309室),电子档发至jwcxxk@hfuu.edu.cn。
2024年6月12日前:
教务处完成复审。
2024年6月20日前:
各学院确认并反馈,教务处汇总并准备学位评审材料。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时间及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审核内容
毕业资格:
在修业年限内,修满所在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求的毕业最低学分。
取得所在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所要求必修课的全部学分。
毕业论文、实习成绩(教育实习、专业实习)合格。
学位授予:
取得毕业资格,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2.0。
使用《2015版本科课程计划》者须按要求通过“东北师范大学英语水平测试”。
其他:
学生主修专业和辅修专业的异常成绩应于6月3日前完成处理,之后由教务处制作档案成绩单。
各学院应与财务部确认,核查学生欠费情况,通知欠费学生务必在证书发放前完清所欠费用。
其他要求
各学院(系)须成立本科毕业(学位)审核小组负责本单位本科毕业生毕业(学位)的审核把关工作。艺术学院和体育学院应对高水平艺术团艺术特长生和高水平运动员学生的训练学分等进行严格审定。医学院毕业生毕业(学位)审核由医学教务处负责。
各学院(系)于5月17日前完成毕业生毕业资格初审,学生基础数据由学籍管理科提供。
各学院(系)应对达到本科毕业要求的学生,结合培养计划及学校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学术规范、学习成绩和从事科学研究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等方面进行学士学位资格审核,并提交至院(系)所属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
请各学院严格按照上述安排和要求进行工作,确保审核工作的顺利进行和按时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