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专业评估的通知

蓝色百问 · 2024-12-26 00:11:18

评估对象

包括学校在招的所有本科专业。

已获批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专业认证(评估)通过的专业不参加本次专业评估。

目前已停招拟复招专业也参与评估。

评估程序

学院自评:各学院需成立专业评估专家组,依据本科专业评估实施方案和指标体系进行自评,完成专业评估汇报PPT、专业自评表及相关支撑材料,时间范围为2024年5月7日至5月24日。

学校评估:学校将组织专业评估专家组,通过专业建设汇报(不超过20分钟)和核查支撑材料的形式进行评估,给出专业建设意见并形成结论,时间范围为2024年5月27日至6月21日。

反馈整改:各学院根据评估结论和反馈意见,制定专业整改方案报告,时间范围为2024年6月24日至6月28日。

相关要求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客观真实反映专业建设情况,确保数据及支撑材料真实可靠。

专业建设相关支撑材料的时间要求为2021年6月至2024年6月。

专业评估汇报PPT、专业自评表需为电子版。

专业整改方案报告也需为电子版。

这些通知明确了本科专业评估的对象、程序、要求及时间安排,旨在加强教学质量管理,推进专业建设,提升专业建设质量,以更好地满足国家和社会对应用型人才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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