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专业申报师资要求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专任教师数量
各专业应至少配备8名及以上专任教师。
对于新开办专业,至少应有15位专任教师。
学历结构
专任教师须经历研究生学历的系统教育,且具有硕士学位。
鼓励提高具有博士学位的专任教师比重。
本科专业硕士、博士学位教师占比一般不低于70%。
职称结构
具有讲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教师占专业教师总数的比例不低于90%。
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教师占专业教师总数的比例不低于30%。
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比例不低于学校平均水平。
年龄结构
专业教师队伍年龄结构和学缘结构应均衡合理。
35岁以下专任教师必须具有硕士以上学历。
学缘结构
专任教师中应有海外研修经历或海外学位的教师,具体比例由各高校根据自身具体情况确定。
具有非本校最高学历背景的教师不少于50%。
教学能力
每门专业核心课程应至少配备1至2名专任教师任主讲教师。
每位专任教师每年指导本科毕业论文一般不超过10篇。
其他要求
所有专任全职教师必须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教师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育人、为人师表,具备扎实学识、仁爱之心。
这些要求旨在确保本科专业的教学质量,提升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并促进教师队伍的合理发展。具体实施时,各高校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