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本科专业教学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专业名称 :护理专业(100100)。入学条件:
初中毕业或相当于初中毕业文化程度。
学习年限:
三年。
培养目标
立德树人,学生全面发展。
面向各级各类医疗卫生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及相关企事业单位,培养从事护理、预防、保健、康复、宣教等工作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学生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服务意识和团队合作能力,掌握扎实的护理专业技能。
职业范围
临床护理:各类各级临床护理岗位。
职业资格:护士执业资格证书(A类)。
人才规格
职业素养: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规范自己的职业行为。
具备救死扶伤、忠于职守、爱岗敬业、遵纪守法的职业道德。
尊重病人、关心病人、关爱病人,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意识。
具备健康的体魄、心理调节能力和卫生习惯。
职业能力:
能够以护理对象为中心,运用护理程序实施整体护理。
运用专业知识对患者进行健康评估,解决患者需要。
能够对常见疾病的病情变化进行评判和对常用药物疗效及不良反应的观察。
能够参与急、危、重症病人的急救和配合抢救。
能够识读常用的仪器监护指标。
知识目标
掌握与护理学相关的自然科学、人文和社会科学的基础知识和科学方法。
掌握护理学基础理论和基本知识,了解护理学科的发展动态。
熟悉国家卫生工作的基本方针、政策和法规。
掌握人体正常结构、功能、心理状态及其发展变化。
掌握生命各阶段常见病、多发病、急危重症服务对象的护理。
掌握常见传染病的预防、控制和管理知识。
掌握基本的药理知识和临床用药及药品管理知识。
熟悉影响健康与疾病的生物、心理、社会因素及评估和干预方法。
熟悉不同护理对象的基本心理需要和常见临床心理问题的评估和干预方法。
熟悉不同人群卫生保健的知识和方法,掌握健康教育和疾病预防、康复指导。
教学标准
树立终身学习的观念,具有主动获取新知识、不断进行自我完善和推动专业发展的态度。
具有循证实践、勇于修正自己或他人错误的态度。
对于不能胜任或不能安全处理的护理问题,应具有寻求上级护师帮助的意识。
具有利用一切可利用资源,以最小的医疗成本获取护理对象最佳健康水平的意识。
其他要求
忠于人民,具有集体主义精神。
热爱护理学专业,对护理学科的性质和发展具有正确的认知和责任感。
关爱生命,尊重护理对象的价值观、文化习俗、个人信仰和权利,平等、博爱、体现人道主义精神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具有科学精神、慎独修养、严谨求实的工作态度和符合职业道德标准和伦理要求的职业行为倾向。
具有创新精神,确立终身学习的观念,具有主动获取新知识,不断进行自我完善和推动专业发展的态度。
尊重同事和其他卫生保健专业人员,具有良好的团队精神和积极开展跨学科合作的意识。
树立依法行护的法律观念,遵从医疗护理法规,自觉将所有的专业行为纳入法律和伦理允许的范围内,具有运用法规保护护理对象和自身权益的明确意识。
初步形成科学的质疑态度和批判反思精神,具有循证实践、勇于修正自己或他人错误的态度。
初步形成成本效益观念,具有利用一切可利用资源,以最小的医疗成本获取护理对象最佳健康水平的意识。
这些标准旨在确保护理本科专业教育能够培养出具备专业知识和技能、高尚职业道德和终身学习能力的优秀护理人才,以适应社会对高质量护理服务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