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专业负责人的考核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自评
专业负责人需根据任务书和二级学院制定的任务目标明细表,认真总结一年来的工作情况,并填写考核表。
自评材料应包括纸质版和电子版考核表及相关佐证材料,电子版材料需整理成PDF文档并附目录。
学院审核
各二级学院根据任务书及任务明细表,严格审核专业负责人的任务完成情况,并在考核表加具审核意见。
审核完成后,学院需在规定的截止日期前将考核表和相关材料报送教务处。
职能部门复核
教务处会同人事处、质量管理与评建办公室和学生工作部等职能部门对考核材料进行复核。
复核确保考核材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学校审定
相关职能部门复核完毕后,将复核结果报学校审定。
学校最终确定考核结果,并可能根据考核情况给予专业负责人适当的工作量补助或奖励。
考核结果与等级划分
考核结果通常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各单位需严格掌握标准,适当拉开差距,确保考核的公正性和激励作用。
时间安排
考核工作通常在每年的特定时间段进行,如10月份,以确保有足够的时间进行自评、审核和复核。
其他注意事项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岗位职责中所规定具体事项的完成情况。
专业负责人需根据相关文件和指标进行自评,确保自评材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学院考核小组和学校专家组需客观、公正地进行考核,确保考核结果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通过以上步骤和安排,各高校能够全面、客观地评估本科专业负责人的工作绩效,从而推动本科专业建设和教育教学水平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