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本科专业的培养目标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立德树人,德法兼修
法学类专业人才培养应坚持立德树人,德法兼修,适应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实际需要。培养德才兼备,具有扎实的专业理论基础和熟练的职业技能、合理的知识结构,具备依法执政、科学立法、依法行政、公正司法、高效高质量法律服务能力与创新创业能力,熟悉和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复合型、职业型、创新型法治人才及后备力量。
全面发展,素质并重
坚持“三个面向”,德、智、体全面发展,知识、能力、素质并重。培养系统掌握法学专业知识,熟悉我国法律和国家的相关政策,具有一定实际工作能力,能够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特别是立法机关、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仲裁机构和法律服务机构从事法律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同时为培养更高层次人才提供后备力量。
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通过全面科学系统的专业培养,使学生掌握法学基本理论和系统的法律专业知识,熟悉市场流通法律政策;系统掌握全面综合的法律实务技能,能够独立分析和解决实际法律问题。
科研与创新能力
要求学生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和创新思维能力,能够在掌握一定的法学理论的基础上,开展初步的科研活动。同时,学生还应具有较强的法学综合运用能力,能掌握计算机和一门外国语,具有较好的语言文字功底,能够熟练的将现代科学技术手段运用在司法工作中。
国际视野与涉外法治能力
法律系以培养专业化与职业化相结合,具有国际视野的应用型、复合型法律人才为目标,注重学生全面发展及优良品质的培养。学院以培养“精通外语、法律思维缜密、法律文献检索能力强、法律实践水平高”的复合型涉外法治人才为目标,创新“竞教研协同”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模式。
综上所述,法律本科专业的培养目标旨在培养具备扎实的法学理论基础、丰富的法律实务技能、创新创业能力、国际视野和涉外法治能力的复合型、职业型、创新型法治人才,以适应国家和社会对法律专业人才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