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学本科专业建设标准如下:
基本学制:
设计学类本科专业的基本学制为4年。
总学时数:
总学时数应不低于2600学时。
每学年学时数:
每学年学时数应为700学时左右。
每学期学时数:
每学期学时数应为350学时左右。
学分计算:
每20学时计1学分,4年总学分应控制在160学分之内。
毕业要求:
学生通过学习各门课程修满总学分并毕业考核合格,可获准毕业。
学士学位授予:
毕业环节完成并经院校学位委员会审核通过者,可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这些标准旨在确保设计学本科专业教育质量和学生的综合素质培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