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于2024年7月23日公布了《关于开展2024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24〕6号),旨在优化本科专业结构和人才培养结构,以适应新发展格局和高质量发展需求。以下是通知的主要内容:
加大本科专业调整力度
对现有专业进行改造,培育交叉融合的新兴专业,打造特色优势专业集群。
支持高校面向关键领域如集成电路、人工智能、量子科技、生命健康、能源、绿色低碳、涉外法治、国际传播、国际组织、金融科技等布局相关专业,培养国家战略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
深化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
推动高校深化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以适应新时代的发展需求。
实施本科专业目录年度更新发布机制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每年更新,新列入和不再列入的专业将与当年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一并公布。高校本科招生专业按照更新公布的《专业目录》执行。
完善本科专业类的设置与调整机制
增设、更名专业类或调整专业类下设专业,原则上由教育部高等学校相关专业(类)教学指导委员会提出调整方案,并广泛征求意见,教育部高等学校专业设置与教学指导委员会进行审议。
动态调整国家控制布点专业和特设专业
根据经济社会科技发展变化,动态调整国家控制布点专业范围。
实施专业设置预申报制度
高校申请增设专业(不含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原则上应列入学校学科专业发展规划,提前1年进行预申报。
加强增设专业的论证和公示
对增设专业进行严格论证和公示,确保专业设置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规范学位授予门类和修业年限调整
规范学位授予门类和修业年限的调整,确保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
规范专业名称调整和专业撤销工作
规范专业名称的调整和专业撤销工作,确保专业设置的规范性和严肃性。
规范拟新建本科高校和具有法人资格的合作办学机构专业设置工作
规范拟新建本科高校和具有法人资格的合作办学机构的专业设置工作,确保教育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
规范合作办学专业备案和审批
规范合作办学专业的备案和审批流程,确保合作办学的规范性和透明度。
通过这些措施,教育部旨在构建高质量的高等教育体系,更好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