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以下简称“国标”)是我国高等教育领域首个教学质量国家标准,涵盖了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目录中全部92个本科专业类、587个专业,涉及到全国高校56000多个专业点。国标明确了各专业类的内涵、学科基础、人才培养方向等,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专业类概述:
包括专业类的定义、特点、涵盖的专业范围等。
适用专业范围:
明确各专业的适用范围和主要学习内容。
培养目标:
规定各专业的培养目标,包括知识、能力、素质等方面的要求。
培养规格:
明确各专业的培养规格,包括课程设置、教学要求、实践环节等。
师资队伍:
规定各专业的师资队伍要求,包括教师数量、结构、学历、职称等。
教育条件:
包括教学设施、实验室、图书馆等教学资源的配置要求。
质量保障体系:
建立质量保障体系,包括教学评估、教学检查、教学反馈等环节。
附录:
提供相关的参考资料和说明。
此外,高校在设置和调整专业时,必须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符合学校发展规划:
专业设置应符合学校主管部门批准的发展规划,并有人才需求论证报告,年招生规模一般不少于60人(特殊专业如艺术类专业执行具体规定)。
有专业建设规划:
包括专业教学计划和其他必需的教学文件。
配备教师队伍及教学辅助人员:
能配备完成该专业教学计划所必需的教师队伍及教学辅助人员,一般应有已设相关专业为依托。
这些标准是各专业类所有专业应该达到的质量标准,也是设置本科专业、指导专业建设、评价专业教学质量的基本依据。
建议高校在制定和修订人才培养方案时,应严格对照国标要求,科学、规范地进行,确保专业建设的基本质量。对于停招不满5年或尚有在校生的专业,高校可在妥善安排拟调整专业在校生培养工作的前提下进行调整和撤销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