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新设本科专业办学水平评估和新增学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评估方案(修订版)的评估指标体系主要包括以下一级指标和二级指标:
定位与规划
专业定位与规划
培养方案
师资队伍与学科水平
整体结构
主讲教师
师资培养与教学水平
学科水平
教学改革
教学研究与成果
教学内容与课程体系
教学方法与手段
实践教学
教学条件与教学管理
实验室建设
实习基地建设
教材与图书资料
教学管理
教学质量
基本理论与基本技能
毕业设计(论文)
思想道德与身心素质
生源与社会需求
优势项目
具体优势项目的详细描述
评估结果通常分为A、B+、B、B-、C+、C、C-等级别,其中A级表示该专业在全国处于领先地位。
建议相关高校和学院认真对照评估指标体系,逐条梳理,找出自身的优势和不足,并制定相应的改进措施,以提高专业办学水平和学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的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