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专院校开办本科专业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师生比例
全校师生比不低于1:18。
所依托专业的专任教师与该专业全日制在校生人数之比不低于1:20。
专任教师条件
高级职称专任教师比例不低于30%。
具有研究生学位专任教师比例不低于50%。
具有博士研究生学位专任教师比例不低于15%。
“双师型”教师
“双师型”教师占比不低于50%。
来自行业企业一线的兼职教师应占一定比例,并承担实质性专业教学任务,授课课时一般不少于专业课总课时的20%。
教学与科研团队
有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高水平教师教学(科研)创新团队。
有省级及以上教学名师、高层次人才担任专业带头人。
专业教师获得省级及以上教学领域有关奖励两项以上。
实践教学与实训
实践教学课时占总课时的比例不低于50%。
实验实训项目开出率达到100%。
办学条件
具备开办专业所必需的合作企业、经费、校舍、仪器设备等。
专业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不低于1万元。
就业情况
专业面向行业企业和社会开展职业培训人次每年不少于本专业在校生人数的2倍。
所依托专业招生计划完成率不低于90%,新生报到率一般不低于85%。
所依托专业应届毕业生就业率不低于本省域内高校平均水平。
以上条件需结合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并符合教育部门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