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专业建设的人员分工

洛森百科 · 2024-12-31 12:47:04

本科专业建设的人员分工如下:

院长

全面主持本科生院各项工作,包括本科教学改革、建设与管理,确保正常的教学秩序,推进本科教学改革与创新,提高本科教学质量与办学成效。

组织制订学校本科教育教学的发展规划,组织开展本科教学相关规章制度体系建设,研究并提出学校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发展规划和实施计划、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方案、专业设置及调整建议等重要工作。

主管本科生院安全、财务和人事工作。

协调联络教育部、市教委等上级主管部门,统筹与校内其他部门的关系。

担任机关第十四支部的党支部书记,统筹本科生院、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的支部党建、党务工作。

副院长、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分管本科教学研究工作,开展各类教学改革项目的申报、评审、组织管理。

分管教学成果奖、教材奖等各类教学奖项的申报、评审、组织管理。

分管本科专业建设,探索各类人才培养模式改革。

分管本科培养方案的研究、修订与审核管理。

分管教材委员会下设办公室的相关工作,统筹全校教材建设相关工作,负责本科生教材规划、审核、组织管理。

分管本科生学位建设与评定等相关工作。

副院长

负责本科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修(制)定、课程教学大纲制定、教学实习、毕业(生产)实习、卓越农林人才培养、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等工作。

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

由专业带头人、学院学术水平高、教学管理经验丰富的教师、教学管理人员,及具有相当业务水平和丰富工作经验的行业或企业专家、高校的有关专家组成。

成员包括5-7名,设主任委员2名,副主任委员1-2名,秘书1名。校外专家人数应不少于委员总数的三分之一,其中应有1名以上来自行业或企业的专家。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至少应有1名来自行业或企业的专家。

专业建设负责人

全面负责本科专业建设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本专业建设与发展规划,落实《本科专业建设项目任务书》的各项建设目标。

制定并组织实施本专业的培养方案,完善相关措施,保障培养方案的执行。

制定、落实师资培养方案和专业师资队伍建设规划。

负责实践教学基地的建设与运行。

通过听课、召开师生座谈会等形式,全面掌握专业教学动态,及时解决专业教学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组织、协调、指导教师完成课程建设任务。

负责组织与推荐本专业范围内的各级各类教学建设、研究、评奖等项目。

负责学年专业建设工作总结,按照《青海师范大学本科专业评估方案》的指标要求撰写分析报告。

负责专业建设经费的管理、使用。

完成学校与专业建设相关的其它工作。

科长

负责教学建设科全面工作,包括教学研究、质量工程建设、向应用型大学转型、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推进及卓越计划运行等工作。

研究和制定课程建设规划并组织落实,制定编写课程教学大纲的统一要求并组织编印课程教学大纲、专业建设和课程建设相关工作。

科员

负责培养方案的安排意见、管理和维护工作。

负责教学改革工作。

这些分工确保了本科专业建设的全面性和系统性,涵盖了从规划、实施到评估的各个环节,同时明确了各级领导和专家的职责,以保证本科专业建设的质量和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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