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教育厅在2024年8月6日发布的《关于做好2025年度高等职业教育新增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鲁教职函〔2024〕39号)中,对2025年度高等职业教育新增专业设置工作提出了一系列严格要求:
教育类专业不再新设
非师范类高职院校应逐步减少教育类国控专业设置数量。
控制新增专业数量
同一教学系部下新设专业原则上不超过2个。
对设置门槛较低、非急需紧缺、非新兴领域、存量布点较大的专业,应减少设置。
从严控制的专业类别
财经商贸大类、旅游大类、文化艺术大类、新闻传播大类、教育与体育大类、公共管理与服务大类内相关专业。
公安与司法大类中法律实务类、法律执行类的专业。
医学类专业的控制
设置医学类、公安司法类专业,需由山东省教育厅统一征求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公安司法等有关部门的意见。
除医学类、司法类专科院校外,暂不再新增医药卫生大类(健康管理与促进类除外)、公安与司法大类的国控专业及护理类专业。
相关学校应严格控制临床医学、口腔医学、护理专业的招生规模。
就业率低的专业调整
就业率连续2年低于60%、对口就业率连续2年低于50%的专业,除关系国计民生的特殊专业外,学校一般应调减招生计划直至撤销。
专业设置的前置审核
普通本科高校设置专科专业,须先行征求山东省教育厅本科高校主管处室的前置审核意见;前置审核未通过的,各申报学校不得报送。
这些措施旨在优化专业结构,提高教育质量,确保教育资源的合理分配,并促进高等职业教育的健康发展。建议相关院校和部门严格按照这些要求执行,以确保专业设置的合理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