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针对专科生的就业补贴政策如下:
补贴对象
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不含本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被注册地址在杭州市的1000人以下企业新招用。
在同一单位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2个月且工资收入低于上年度杭州市全社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
补贴标准
每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12个月给予2000元的补贴。
超过部分不足12个月的不予补贴,累计不超过3年。
申报时间
符合条件后的次月到次年12月底。
逾期申请,不予受理。
申报材料
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申请表。
相关学历证明,如毕业证书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出具)。
其他相关资料,如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等。
其他注意事项
企业为补贴对象首次缴纳社会保险费时间早于其毕业时间的,不予享受该补贴。
自2023年2月1日起,此项补贴与小微企业新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可同时享受。
对已出具放弃享受上述补贴承诺书的,不再受理其放弃享受期间的补贴申请。
在同一企业连续就业的,补贴对象身份以初次核定就业补贴时为准。
补贴对象享受高校毕业生到养老、家政服务和现代农业领域就业补贴期间,不得重复享受此项政策。
建议:
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应尽快申报就业补贴,以免错过申请时限。
企业也应积极为符合条件的员工申报就业补贴,以充分利用政策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