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专业设置的批准权限如下:
试点高校
本科专业设置需经过院系申报、专家组论证、学术委员会审议、教务部门审核、主管校长或校长办公会批准等步骤。
省教育厅
各学院(部)要结合学校发展定位和办学特色,坚持以产业和社会高质量发展需求为导向,统筹现有本科专业情况,紧密对接现代产业体系构建尤其是教育部新增专业实行预备案制度,拟于2025年度申报新增的专业(不含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第二学士学位专业),需于2024年提前备案。
江西省教育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本科层次职业学校设置标准(试行)》《高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暂行)》等有关规定,经第四届江西省高校设置评议委员会专家考察和评议,拟设置的高校需获得江西省教育厅的批准。
武汉市教育局
武汉软件工程职业学院和武汉城市职业学院获得教育部和省政府批准申办本科层次职业学校,并纳入《湖北省“十四五”高校设置规划》。
综上所述,本科专业设置的批准权限主要在试点高校、省教育厅、江西省教育厅和武汉市教育局等管理机构。具体流程和要求可能因地区和高校类型而异,建议详细咨询相关教育部门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