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专业指导目录的修改主要遵循以下指导思想、目标与基本原则:
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
坚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
全面落实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教育规划纲要。
立足我国国情,把握国家发展的历史方位和高等教育发展的阶段性特征。
遵循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使本科专业目录更加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目标
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研究制定更加有利于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有利于优化学科专业结构。
有利于促进高校合理定位、办出特色、办出水平。
基本原则
遵循科学规范。
主动适应。
继承发展。
保证专业的划分符合人才培养规律和学科发展逻辑,做到科学、系统和规范。
具有前瞻性,合理确定人才培养口径,为新兴学科发展留有空间。
体现延续性,尊重历史,有所创新,保留符合规律的、成熟的、社会需求较大的既有专业。
根据国家发展、科技进步、市场需求、教育国际交流合作的要求进行调整。
此外,本科专业目录修订工作还包括以下具体内容和进展:
修订说明
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基础上,增补近年来批准增设、列入目录的新专业。
专业目录包含基本专业和特设专业。基本专业一般是指学科基础比较成熟、社会需求相对稳定、布点数量相对较多、继承性较好的专业。特设专业是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特殊需求所设置的专业,在专业代码后加“T”表示。2012年及以后新增列入目录的专业均列为特设专业。
涉及国家安全、特殊行业等专业由国家控制布点,称为国家控制布点专业,在专业代码后加“K”表示。
具体修订内容
2023年度普通高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中,新增24种本科专业,今年起即可进行高考招生。
目录内专业总数为816种,新增专业包括大功率半导体科学与工程、智能海洋装备、电子信息材料、生物育种技术、生态修复学等。
强化了交叉融合,新增了交叉工程、健康科学与技术、软物质科学与工程等新专业。
对高校申请撤销的1670个专业点予以备案,增、撤、调共涉及3389个专业点,数量为历年最多。
专家会议与意见征集
2010年9月,教育部成立了本科专业目录修订工作专家组,并召开专家会议,对修订工作进行具体部署。
各教学单位需认真组织研究,提出修改意见,并填入《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修订意见表》中。
通过这些修订工作,本科专业目录将更好地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推动高等教育质量的提升和学科专业结构的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