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前本科专业认证标准

左芳精彩说 · 2025-01-04 23:20:45

学前本科专业认证标准分为两个级别,具体标准如下:

第一级认证标准

国家基本要求

主要依据国家教育法规和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教师教育课程标准、专业教学相关标准制定。

适用于普通高等学校培养幼儿园教师的本、专科学前教育专业。

维度监测指标

必修课学分:三年制专科≥40学分,五年制专科≥50学分。

教师教育课程学分:总学分≥64学分,三年制专科≥60学分,五年制专科≥72学分。

课程与人文社会与科学素养课程教学:≥10%的学分占总学分比例。

支撑幼儿园各领域教育的相关课程学分:占总学分比例≥20%。

教育实践时间:≥18周。

合作与实习生数与教育实践基地实践:≤20:1的比例。

生师比:≤18:1。

师资专任教师占本专业教师比例:≥60%。

具有高级职称教师占专任教师比例:≥学校平均水平。

具有硕博士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比例:专科≥30%,本科≥60%。

幼儿园兼职教师占教师教育课程教师比例:≥20%。

教学日常运行支出占生均拨款总额与学费收入之和的比例:≥13%。

生均教学日常运行支出:≥学校平均水平。

生均教育实践经费:≥学校平均水平。

生均教育类纸质图书:≥30册。

每6个实习生配备教师教学参考书:≥1套。

教学设施:包括保育实践、实验教学、教学技能训练、艺术技能训练等设施。

第二级认证标准

教学质量合格要求

主要依据国家教育法规和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教师教育课程标准、专业教学相关标准制定。

适用于高等学校本、专科学前教育专业。

具体标准

专业定位与规划

专业定位符合国家、地区教育改革发展和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的需要,与学校的办学定位、发展规划和培养条件相适应。

专业办学理念清晰明确,有充分的理论依据,符合国家教师教育相关标准和政策的要求。

培养方案体现专业办学理念,符合幼儿园教师培养规律,培养目标、课程体系、教学方式、评价方式等相互联系、有机衔接。

专业建设规划科学合理,具有前瞻性和可操作性,有落实专业建设规划的具体制度和措施。

专业定位、办学理念和培养方案为师生和教学管理人员所了解、认同。

课程与教学

课程设置符合培养目标的要求,为师范生的终身学习和可持续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课程结构体现理论课程与实践课程之间的有机结合,各类课程学分比例适当。

建议

持续更新:认证标准应随着国家教育政策和行业需求的变化进行定期更新,以确保其时效性和适用性。

全面评估:认证过程中应综合考虑各种指标,包括课程内容、教学方法、实践教学、师资队伍等,确保教育质量全面达标。

强调实践:教育实践是学前教育专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认证标准应重视实践教学环节,确保学生具备实际操作能力。

持续改进:认证标准应鼓励高校在认证过程中发现自身不足,制定改进措施,持续提升专业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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