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本科专业认证的申请流程如下:
自愿申请,严格准入
达到临床医学专业认证准入指标的学校可自愿申请认证。
准备材料
学校需在2023年9月20日前以邮件形式告知教育部临床医学专业认证工作委员会秘书处申请意向,并登录认证工作系统完善学校相关信息。
学校应于2023年10月13日前在认证工作系统内提交认证申请材料,包括申请表及相关支撑文件,如培养方案、教学进度表、临床教学基地情况表等。
学校自评
学校需按照《中国本科医学教育标准—临床医学专业》进行自评,并按时提交自评材料。
现场考察
认证专家组将根据学校自评材料和现场考察情况,对学校申请认证专业教育教学是否达到《标准》的要求做出认证结论建议。
现场考察通常由认证专家组在2024年11月进行,具体日期可能会有所不同。
认证结论
认证结论分为通过认证和不予认证,认证结论经工作委员会全体会议审议确定后发布。
持续改进
通过认证的学校需按照认证报告的建议进行持续改进,并在认证有效期(一般为6年)内接受再认证。
建议学校在申请认证前,仔细研读《本科临床医学专业认证指南》及《教育部临床医学专业认证院校手册》,确保所有材料和信息符合认证要求,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各项准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