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专业评估中的生师比要求如下:
合格标准:
不超过18:1。
评估内容:
评估专家不仅考察总师生比,还要分别考察各专业教师数量,特别是新办专业的专业教师数量是否满足人才培养基本要求。
教师数量计算:
专任教师包括自有专任教师和聘请校外教师的一半,不包括管理人员、辅导员和实验员。
专业教师要求:
各专业的教师数量需满足本专业教学需要,避免用总师生比掩盖个别专业师资不足问题。
综上所述,本科专业评估中的生师比合格标准为不超过18:1,评估时会分别考察各专业的教师数量,确保教学质量和师资配备的合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