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复学本科生的转专业流程如下:
条件
学生在服役期间思想积极进步,刻苦训练,服役期间未受到纪律处分,且顺利完成兵役任务,按期回校复学。
申请时间
退役复学学生应于当年3月初提出转专业申请,学校单独受理。
申请志愿
学生可填报3个转专业志愿,若同一专业申请转入的人数超过3人,则原则上按申请学生的考核成绩取前3名。
审核与公示
学生提出申请后,学院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及学生成绩排名情况公示3天。
审核合格的学生需按学校统一要求报名,参加转入专业要求的笔试考试,笔试结束后对成绩公示3天。
面试考核
公示无异议后,由接收学院组织笔试成绩合格学生的面试考核,面试结束后对成绩公示3天。
成绩核算与录取
总成绩=学生第一学期期末(或第一学年)必修课考试平均分*70%+面试成绩*30%,按总分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录取后的学生转入专业的专业必修课程笔试成绩如实记入学业成绩。
审批与公示
拟接收学生名单经学校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并公示3天后,报校长办公会批准。
办理手续
学生办理转专业手续。
建议退役复学学生在申请转专业时,提前了解并准备好所有相关材料,确保按照学校规定的流程进行申请,以提高转专业的成功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