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专业国家标准评估主要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进行,评估工作遵循“学习对标、摸底查短、持续建设”的原则,具体评估内容如下:
评估范围 :全校所有备案的本科专业。评估时间:
2018年11月19日至12月14日。
工作安排
专业自评:
时间:11月19日—11月30日
内容:
各单位成立专业对标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
各专业研读《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
专业填写“本科专业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对标评估一览表”。
专家组评审:
时间:12月1日—12月7日
内容:
学校成立专家组。
对各专业填写的“对标评估一览表”进行评审。
意见反馈:
时间:12月8日—12月14日
内容:
学校汇总梳理专家组意见,形成专业对标评估报告。
将对标评估结论反馈给各教学单位。
相关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专业对标评估工作,制定工作方案,确定工作领导小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各专业要认真解读《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深刻理解标准内涵。
评估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教学质量
教学目标明确,贴近社会需求和行业标准。
课程设置合理,符合专业特点和学生需求。
教学方法多样,注重互动交流和实践操作。
师生互动良好,教师教学态度认真,能够激发学生学习动力。
学科竞赛成绩优秀,教师人员组成合理,学术水平高。
实践教学
实践教学环境完善,教学设备齐全。
实践教学项目丰富,满足学生需求。
实践教学充分考虑专业特点,增强学生的实践应用能力。
培养质量
学生综合素质评估多元化。
学生毕业后就业率高,继续深造或转化率高。
专业特色
专业特色鲜明,突出本专业特点。
专业为社会、经济发展培养了优秀人才。
此外,评估工作还应考虑以下方面:
学生分布:
专业应在全国范围内拥有良好的声誉,招收学生呈现多样化趋势。
绩效评估:
设立绩效评估机制,定期对毕业生就业、创业、研究生升学、科研及学术成果等进行评估。
社会反响:
专业应受到社会认可和好评,在就业市场、行业领域、社会发展等方面产生积极的社会效应。
通过这些评估,学校可以全面了解本科专业的发展现状,找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制定改进措施,进一步提升教学质量和社会声誉。